公安部将消防远程建设工作列入2017年工作

    12月23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点对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建立、完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快构建“社会化消防安全治理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成后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等。

以下为部分文字摘录:

 

三、积极推动“宜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10、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技强消” 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依托“智慧城市”、综治平台的社会化消防安全治理平台,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全部将“智慧消防”纳入建设内容。借助公安视频监控平台、社会单位视频平台等,先行在公安视频联网应用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可视化的火灾现场监控系统。完善城市重大火灾事故和地质性灾害事故救援应急通信系统。

12、提高火灾物防技防水平。指导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和有条件的城市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成后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 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年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100万个。推动电气防火设施研发,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充分发挥“四所一中心”的作用,加快“40兆帕空气呼吸器”、火灾预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城市重特大火灾防控与治理关键 技术科研攻关。依法全面落实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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